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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第七督导组深入榆林督导消防管理工作

日期:2018-12-14 22:09

总队第七督导组深入榆林督导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工作

 
陕西榆林消防
 
2018-12-07 

  12月6日至12月7日,张建华部长带领总队第七督导组深入榆林,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2•2”视频会议及“11•28”会议精神指示工作情况,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约谈培训,消防救援队伍制定预案以及开展熟悉、实战演练等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支队罗新鹏支队长、防火处处长张鹏洲及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期间,督导组分为两个工作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翻阅台账资料、实地核查检查等方式,分别就各组分工工作开展了检查。



检查中,第一工作小组由张建华部长带队,首先就榆林支队关于国务院安委会“12•2”视频会议及“11•28”会议精神指示工作贯彻部署和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了解。还实地深入榆林消防特勤二中队、神木中队和府谷中队,就救援队伍制定灭火应急预案、熟悉调研以及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等灭火救援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在神木中队,张建华部长走进中队车辆器材库,查看了器材出入记录登记表;走进战斗班宿舍,询问了救援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走进中队办公室,对石油化工企业紧急避险预案情况和六熟悉演练台账进行了检查。第二工作小组由张国华副部长带队,深入陕西延长榆林煤化有限公司和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场所的消防控制室、生产车间等重点部位部位,重点就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值班落实、消防器材配置、消防宣传培训和档案台账完善及应急预案制订、演练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督导检查,并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向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同时要求煤化工企业要认真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自身火灾和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严格依据安全生产规程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保证企业自身安全生产。




督导组对榆林支队近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局、省、市各级指示精神,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坚持安全高于一切,深刻吸取河北张家口化工爆炸起火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抓到位。二是要持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当前形势和季节特点,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全面深入开展石油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企业调查摸底档案,确保万无一失,为安全生产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要大力开展实战演练和宣传培训活动。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结合实际不断制定完善各项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加强“六熟悉”活动和日常疏散演练,定期开展重点部位宣传演练、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四是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结合灭火应急预案,强化防寒保暖和器材装备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必要的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做好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准备工作。